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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批價碼 | 藥品名稱 | 劑型 | 磨粉 | 剝半* | 鼻胃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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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原始檔案作者註明「剝半資料我不確定」,此欄僅供參考,請以處理建議與仿單為準。點列可跳至詳細查詢。
藥物到達小腸才釋放之劑型。此類藥物對胃刺激性大,最理想作用點在小腸;若磨粉則藥物在到達小腸前即釋放,將失去或減低藥效,並可能造成胃部刺激。不可磨粉、不可剝半。
藥物經特殊處理,口服後可在體內緩慢釋出定量藥品。磨粉會造成劑量傾洩(dose dumping),有毒性風險。若臨床確需磨粉,原服用日劑量不變但給藥次數需增加,並應與醫師討論改用速效劑型。
設計經口腔黏膜吸收以避開首渡效應。磨粉吞服或由鼻胃管給予會大幅降低生體可用率,不建議破壞劑型。
多數可置於口中崩散,或分散於少量水/適合飲料後服用,部分可經鼻胃管。因錠劑易碎,自包裝取出後應立即使用。
一般膠囊可打開取出內容物(粉末/顆粒)泡水或管灌;但緩釋微粒膠囊之顆粒不可再磨碎、軟膠囊與腸溶微粒膠囊通常不可破壞。
除藥效考量外,磨粉會產生氣霧造成職業暴露風險。原則上不可於一般調劑區磨粉,如需破壞劑型應於適當防護設備下操作,並依院內危害性藥品作業規範執行。